关于开展学校2016-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暨
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成都工业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成工院〔2018〕43号]文件精神和《四川省社科联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将开展成都工业学院2016-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暨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我校作者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直接吸收进省、部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或被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采纳,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
二、申报办法
由个人或集体向学校申报。由于学校此次评奖与四川省社科评奖同步,为简化申报程序,按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第一步,网上申报。申报人进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http://118.123.249.131/),在系统首页下载“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忘记账号密码见常见问题解答)→‚下载《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照《申报评审表》首页提示一步步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上传并打印→扫描上传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其中,未曾公开发表成果的采用证明或结项证书必须上传)。
第二步,向学校社科联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申报成果暂交一式三份,至少有1份原件,其余可复印;(2)申报人经“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表》暂交一式三份,需本人签章;(3)已上传“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份。
三、评奖程序
本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及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工作由校科技处和学校社科联共同组织实施。
1.网上审核。学校社科联及省社科联对申报者网上提交的《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进行初审。
2.纸质材料审核。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交至学校社科联办公室,校社科联办公室对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校评奖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评出成都工业学院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同时按省社科联要求在获奖成果中推荐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评成果。
四、申报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8月12日24:00由申报者按要求在网上申报。
2、申报者于8月14日按要求把纸质材料交至学校社科联。
3、校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于9月10日前按要求上报推选的成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各院(系)申报数不低于2项。
2、为鼓励教师参与社科类科学研究,学校将对此次评选的申报人进行科研年度工作量积分奖励。凡参与申报的负责人将获得本年度科研工作量10分奖励。
校社科联办公室地址:图书馆6楼601 (6楼东侧靠陈毅纪念园方向)
联系人:赵琪 电话:87992117 18782938813
附件: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科技处 校社会科学联合会
2018年7月28日